反驳前女友指控性生活不检点 林志炫不起诉(图)
2009-04-29 08:35:59 来 源:猫扑娱乐

歌手林志炫被前空姐女友Sara指控性生活不检点,林发表声明反驳,Sara认为被侮辱而提告。台北地检署认为林志炫是针对被爆料才澄清,不能因用字遣词使告诉人不悦就认定妨害名誉,全案处分不起诉。
另外,林志炫的经纪人李威德,针对林志炫与Sara在友人婚宴上巧遇而被媒体刊登一事,曾发电邮询问婚礼主人提及“疯女人、破坏婚姻”等,也被Sara控告妨害名誉;检方认为这仅是李的情绪反应与抱怨,没有诽谤之意,也不起诉。
去年1月10日周刊报导“前空姐女友指控:林志炫害我得性病”,文中提及Sara曾经怀有林的胎儿、发现罹患子宫颈癌…。林志炫通过律师发表声明,指“我定期健检,从未得到任何性病,她单方面说词,与事实不符”。
林志炫在声明稿中又说,他与Sara在2001年相识交往,因个性不合分手,2006年对方透露已罹患癌症,希望他抽空陪伴,他认为不该拒绝,但后来Sara要求“给我一个小孩”,他才发觉事情不对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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