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康永漏报税被判败诉 需补缴1千多万台币
2009-10-30 08:22:28 来 源:猫扑娱乐

蔡康永为了漏报税提行政诉讼,昨被判败诉。
又有艺人抗税败诉。“康熙来了”主持人蔡康永因漏报93年、94年度部分所得,被台北市国税局追税罚锾共1,101万余元;蔡康永不服,提起行政诉讼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他败诉。
蔡康永和国税局的主要争执在于,蔡康永认为,“蒸发公司”给他的款项,是运行业务所得,可以扣除一定的必要费用后再计税;国税局则认为这是薪水,应直接纳入蔡康永的所得计税。
法院支持国税局的看法,因为蔡康永是“蒸发公司”的专属艺人,该公司帮他联系表演任务、签约,蔡康永并没有自负盈亏。国税局认定,蔡康永93、94年的所得总额分别为1,564万余元、3,686万余元,除了必须补税920余万元外,还须罚锾180多万元。
蔡康永昨天在成都为今晚举行的“康熙盛典”做准备,他表示税务的事全交给会计师处理,如果判决结果如此,该缴的钱,他会按规定缴,细节要返台后和会计师研究后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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