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星隐私还是少”炒”为好
2007-04-05 11:36:50 来 源:浙江在线
在央视八套黄金档热播的连续剧《花开有声》中,有着“中央电视台十佳最受欢迎女演员”头衔的于小慧,扮演了一位曾抛弃自己女儿的“负心母亲”。可没想到,现实中,于小慧真的被指曾抛弃私生女。昨天,某网站爆出,一名叫于荣的女孩诉说亲妈于小慧不肯认她这个女儿的痛苦经历。于荣甚至情绪激动地扬言,要杀死于小慧和其儿子,然后自杀。(《现代快报》4月5日)
看到这条消息时,我感兴趣的并不是于小慧有无私生女的问题,而是好多演员在影视剧中所扮演的角色或所演的戏,在生活中往往会成为现实。比如张国荣在《霸王别姬》等多部影片中扮演同性恋角色,事实上他本身就是一名同性恋患者,据说跳楼自杀也与此有关。早年有部电影叫《长大成人》,以反对吸毒为题材,可那位名叫朱洁的女主演却在影片公映前因吸毒过量而死亡。这样的事不少,虽属巧合,却多少也有点讽刺意味。
对于于小慧有私生女的问题,或许也是一种巧合,或许根本就不存在,亦或许又是一场“炒作”。我倒想把它假设为是真的,然后对媒体说一句:对这样的明星私事,应该抱理解和宽容的态度,还是少“炒”为好。
明星也是人,生活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,难免会有和某些普通人一样的不堪回首的经历,甚至做过一定的错事。有些事情发生在明星成名之前,比如离婚、别子(女)、外遇等等,这更是不该再提的往事。最近除了冒出个于小慧私生女,还有一件类似事情引起了人们的关注,那就是演员方青卓被爆对病危父亲不孝。乍看、乍想可能会对方青卓失望,作为一名明星,怎么能对自己的父亲不孝呢?事实上,在这背后有难以言状的家庭矛盾,并不是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。一是方青卓父母早年离异,她随母亲一起生活,40多年未曾与生父接触,不要说感情,就是责任,也不能强求方青卓怎样怎样;二是积极向媒体爆料的妹妹方青媛(不知是同胞还是同父异母),曾经在丈夫去世后做过方青卓的助理,但因不适合,双方分开了。这难免令人生疑,父亲已80多高龄,有吃有喝的,不可能对分开已几十年的女儿有多大要求,会不会是妹妹方青媛拿父亲来要挟方青卓,达到某种目的?方青媛不是对媒体说了这样的话吗:“方青卓她拔根毛都比我粗……”这就更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了。方青卓现在是明星,要名有名,要钱有钱,傍上她还能吃亏?这样的姐姐一定岂有不认之理!
其实对于明星来说,有些事发展到了一定的时候,已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或关系的问题了,可能是对方或双方在方式方法及认识态度上有偏差,所以问题越谈越僵。这样的事不少人、不少家庭都会遇上,只不过因为是明星,所以备受注目,人们也习惯拿另样的标准来衡量事情的对与错。这是不公正的。特别是媒体,不应该在这些事上大做文章,既然是明星私事,就让他们私底下处理和解决,必要时还可上法庭,媒体过早介入,不仅与事无补,还可能推波助澜,把问题弄得更糟,甚至被别有用心、另有企图的人所利用。于小慧不是表态,可以配合那个女孩做DNA测试,真是她孩子她就认吗?那就去做好了,何必通过媒体爆来爆去的。记得香港歌星徐小凤也遭遇过这样的事,有个女人对媒体说她是徐小凤的胞妹,要去认她,可终究因拿不出确实证据而不了了之。你说这样的事“炒”来“炒”去有什么意思?除了给相关明星徒增烦恼或使其名誉受到点损失以外,还有什么实际作呢?
媒体,高抬贵手,善待明星吧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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