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台铭曾被拍床戏及裸照 婚外情惹祸上身(组图)
2007-04-21 15:43:28 来 源:猫扑明星频道
郭台铭告前壹周刊记者臧家宜等人恐吓取财案,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开庭,不料有意外发展,庭讯后,中年男子徐靖崴突然现身,声称可证实郭台铭曾和一位女营业员陈崇美同居5年,事后陈崇美竟遭郭台铭设计、被捕,最后被法院判刑,徐某强调他愿意出庭作证。
徐靖崴出示高院判决书
记者走访徐靖崴住处,徐某出示一份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,内文显示,陈崇美因涉对郭台铭强制罪,被判处4个月徒刑,得易科罚金。
判决书文号为“84年度上诉字第981号”,判决书中显示警方查扣了6张郭台铭被偷拍的裸照、1卷郭和陈女燕好的录影带、1具摄录影器材;根据内文及相关案情显示,陈崇美是于77年间认识郭台铭,郭当时已婚 ,但两人仍发展不正常男女关系,趁郭妻林淑如赴美之际,陈女得以搬进台北市徐州路的郭寓同居。
陈崇美雇用徵信社偷拍
到了81年,郭台铭有意分手,陈崇美和郭谈及5百万元分手费,期间,郭台铭先汇款3百万元给陈崇美,但陈女认为郭答应付5百万元,双方谈不出结果,陈女遂于8月间雇用徵信社的吴姓男子,在台北市青年路一处陈崇美友人的顶楼住处,装设隐密型摄录影器材。再于11月,邀郭台铭到这里交欢,全程偷拍下两人床戏及裸照。
陈崇美电告郭妻谈判
至82年10月郭台铭要竞选“台湾区模具工业同业公会”理事长,正值此时,陈崇美多次电告郭及郭妻林淑如谈判,但没有结果,陈崇美遂以挂号包裹,将之前偷拍的陈郭不伦之录影带、裸照等,邮寄到郭台铭住处,但因郭出国而未送达他手上,接著她再分别将包裹放置在郭宅家门口、寄送给郭的弟弟郭台强,目的是要郭台铭依两人当初之约定,再付2百万元。郭台铭乃于82年10月14日报警。
徐某表示,这是郭台铭十余年前的同居案,他就是居间调解的中间人,手上也握有郭台铭婚外情的详细资料,不料郭台铭后来反告他恐吓取财,害他也被判刑。徐某说,他曾找友人吕习经出面帮忙协调,但吕也因而被控,后来官司缠身,竟至上吊自杀 。
郭承诺分手费 砍了又砍
徐某说,郭台铭的婚外情发生在80年间,当时鸿海公司正准备股票上市事宜,郭台铭与承办鸿海上市案证券公司的陈姓女营业员暗通款曲,郭台铭和陈女分分合合,女方愿意当小老婆,但郭台铭态度反覆,曾表示愿意以股票上市利益的5%给陈女,后来又说要给5百万股的股票,最后变成要给3百万元。
御书园交款 设局暗埋伏警
徐某说,最后郭台铭约陈女在台北市敦化南路的御书园餐厅,表示要先给1百万元,当时徐某还提醒陈女要带律师同去,以免不测,但陈女认为与郭台铭相处一段时间,应不会害她,不料真的出事了。
徐某说,郭台铭到场前先报警,由北市刑大便衣刑警在场埋伏,郭台铭一到场,就拿出1百万元,对著陈女说,“你要的钱在这”,当陈女靠近,刑警就现身逮捕她,后来地方法院认定陈女强要分手费,依触犯刑法强制罪判她徒刑,后来再上诉高院后,依恐吓取财罪判4个月。
徐某指出,他从中调解郭、陈的分手事宜,竟遭黑白两道威胁,还到他的公司藏放六合彩签单和毒品,还好这部分罪名法官还他清白。
徐某说,鸿海当初只是小公司,被经济部辅导后才脱胎换骨、有今天的成绩,但郭台铭现在猛往对岸投资,如何对政府和台湾交代?徐某认为,郭台铭的妻子林淑如是不满郭的绯闻才会放弃治疗癌症。
至于昨天庭讯,3个被告互推责任,臧家宜和男友黄尚平将责任推给前鸿海主管杨人凯,杨人凯则推给黄尚平,无人将矛头指向郭台铭,相当耐人寻味。
针对徐靖崴的指控,鸿海集团发言人丁祈安虽不愿予于正面回应,但一再强调,“相对人的意图,相信一般人可以理解,我们也相信相对人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,任何有侵害鸿海或鸿海领导人的言行,我们都将依法追到底!”










猜吧猜吧!这是个想猜就猜的年代。你猜我猜大家都来猜,猜得到算你厉害! 猜不到……那就继续猜!


找茬找茬!这是个想找茬就找茬的年代。你我大家都来找茬,找得到算你厉害! 找不到……就再继续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