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一批裸照再次极速传播 以“人传人”方式传开
2008-02-06 13:11:29 来 源:猫扑明星频道

被警方指为裸照“源头”的23岁青年史可隽(右)为电脑技术员,辩方后来证实他是警方早前搜查的中环eLite Multimedia电脑店的前维修员,他昨日获准以2万元现金及3万元人事担保外出。(点击图片看下一页)
被警方视为疑似艺人裸照案源头的被告史可隽提堂之日,新一批裸照再次在网上极速传播,俨如公然挑战警方。再有新相片流出,显示案件的源头可能还未找到,或是在源头被找到前已有一批未知数量的涉案图片已经流出,类似照片可能陆续有来。
裸照电邮老友 一传十十传百
自上周有网民涉嫌发布淫亵图片被捕后,本地网上讨论区近日已没有人再公开张贴相关裸照或超连结,亦未见有新相流出。不过,助理警务处长(刑事)黄福全前日在记者会上澄清执法问题,指网民私下向朋友传送淫亵或不雅照片不算犯法后,昨日网民即显得很“听话”,“活学活用”钻法律罅,只以电邮或MSN等方法私下传阅有关相片,但一传十,十传百,相片还是以极速扩散。
昨日在网上流传的疑似艺人色情照片共有3张,分别疑似钟欣桐、张柏芝及陈文媛,各人均在为一名男性口交,但相中并未见该名男子是谁;另外还有两张不知相中人身分的半裸照。由于相片是以“人传人”方式传开,暂无法确定在何处首先出现。在内地网站,有人扬言会在农历新年过后,再放出300张“新相”,不少网民对此表现期待,例如表示希望解开还有什么女星涉事的谜团。
警不觉剃眼眉 重申传朋友不违法
助理警务处长(刑事)黄福全昨日接受查询时表示,希望市民不要再传阅有关女星裸照。对于再有新相出现是否有人存心“剃警方眼眉”,黄福全回应称并不认同,重申市民将色情照片传送给朋友分享,不属违法。
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认为,事件似乎“无法告一段落”,发展至此已是社会道德风气的问题,而非警方执法的问题。他说,如警方在找到源头之前已有一定数量涉案照片流出,现在已很难杜绝它们在网上流传,“网民私底下传送,警方也没法子”。他认为警方要依例执法,反应过激可能会惹来反感,甚至再招至“选择性执法”的批评。
有法律界人士指出,正如警方前日所说,只有向公众人士发布淫亵物品才属违法,然而“公众”定义含糊,广义而言只是不认识的人,因此他认为市民向别人传送有关照片前,除非先对对方有一定认识,�清大家关系,确认有一定程度交往,否则就算以电邮私下传送,亦可能违法。他举例指出,同班同学若素来不瞅不睬,或者无甚交情,亦有可能被当为“公众”。
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亦指出,就算是用电邮私下传送,但如一次过传送给数百甚至数千人,就可能违法。
法律界人士更提醒大众,若朋友“不听话”把自己传送的照片不当地发布,自己亦可能受到法律制裁,因此若情非得已要私下传阅,可以附上一句善意警告:“我当你是朋友才给你看,你千万不要给第二个呀!”,以此保障自己。
香港电脑保安事故协调中心经理古炜德指出,即使是透过电邮传送照片,警方亦可要求网络服务供应商和网站提供资料,追查最初发出相片的电邮地址,再找出电邮主人。但假如发相人以虚假电邮,又或是在公众地方发电邮,警方就可能失去线索,追查会极困难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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