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料“丑闻”遭丑闻对象索赔 张钰未到庭应诉
2008-05-07 10:00:07 来 源:东方早报
通讯员李鸿光早报记者李燕
四年前向媒体报料“导演黄健中性丑闻”的张钰,因向某报社提供了丑闻对象“小霞”的照片,被该照片的主角谢小姐告上法院,索赔经济损失5万元、精神损害费5万元。昨天上午,上海静安法院公开审理此案,但张珏缺席。法院审理后宣布将择日判决。
谢小姐称2006年9月发现张珏向媒体“抖料”一事,张珏提供的性丑闻对象“小霞”的照片是自己的。谢小姐表示她与张珏仅是同学关系,与黄健中则根本不认识。在庭审过程中,张珏的被告席始终空着。法院曾向张珏身份证上的湖北省十堰市住址发送应诉书和诉状副本,因无人签收遭退回,之后,法院在1月30日的人民法院报刊登开庭公告,仍然杳无音信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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